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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这些动物犯法江安男子逮捕了40只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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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安县公安局夕佳山派出所成功破获非法狩猎事件,嫌疑犯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蟾蜍,也就是常说的蟾蜍。

今年1月和4月,四面山派出所和阳春派出所分别调查过非法狩猎蟾蜍事件。

众所周知,非法捕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受到法律制裁,但非法捕捉蟾蜍、青蛙、壁虎、麻雀等常见动物也有可能成为犯罪。

5月18日23点左右,夕佳山派出所的警察在管辖区内开展巡逻预防管理,巡逻到沙塘村的道路时,看到男性的手提编织袋,形迹可疑,警察立即调查,男性听到警察的叫声后,匆匆逃走,最终被警察现场拦住,在那个编织袋里

之后,民警依法叫男子去夕佳山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数据,男子共捕获了40只蟾蜍(蟾蜍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经过询问,男子承认了自己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中华蟾蜍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今天,蟾蜍在农村普及是常见的动物,很多人可能知道蟾蜍的捕捉错了,但是没有意识到这是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行为,这个事件再次给大家上了课!蟾蜍学名为中华蟾蜍,属于两栖纲无尾眼蟾蜍科,是捕食害虫的名人和守护森林的忠诚卫士,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所谓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是指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多种。

警察注意到了。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项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间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罚款。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6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止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情况之一,立案追诉(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情况(2)在禁猎区域使用禁止工具或禁止方法进行狩猎的情况(3)禁止工具或禁止方法进行狩猎的情况(4)其他情况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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