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们享受着各类App带来的便捷服务,包括App内的支付功能。然而,与之伴随而来的,却是各种充值类App多余的钱不能退、不能提现、不能转赠的情况。据央视财经报道,上海市消保委近日对充值类App进行了相关的消费体验调查后发现包括都抖音、火山短视频等软件在内的15款App均存在无法退款的情况。
充值概不退款,实属霸王条款
以字节跳动旗下的抖音短视频平台为例,其平台上的专属代币叫做抖币,用户用人民币去购买抖币,1人民币=10抖币,最低起购价为1元,最高元,然后用户再用抖币去购买虚拟礼物,礼物一般用于打赏给主播或平台创作者。
然而与细心的网友发现,用户并不能主动输入想要购买的抖币数量,很容易出现因为手误而多充、错充的情况出现。而且,在充值的正下方非常不起眼的地方,有着充值代表已阅读并同意抖音充值协议的字样,一般人根本不会点开,而这正是其套路之处。
点开这份颇不起眼的《抖音充值协议》,你会发现其中赫然写到:充值成功后,抖音平台不会提供抖币任何退还或逆向兑换服务。
对此,有律师表示:充值不退余额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强制消费。根据《合同法》规定,充值不退余额的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合同条款可视为无效。
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App充值消费和预付式消费有着本质区别,预付是用钱买成了多次的服务,而充值只是从个人账户到了App账户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中都规定很明确,消费者应该可以拿回自己的钱。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应积极向消协、消保委投诉,甚至可以打官司,让这些不诚信的经营者不敢再套路消费者。
未成年人氪金打赏主播层出不穷,抖音难辞其咎
成年人面对这些陷阱都有可能踩雷,更不用提那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了。近年来,未成年人重金打赏抖音主播的案例频频发生。
皋江安镇12岁女孩丹丹因迷上抖音,利用父亲每日洗澡的半小时,连续三天时间偷拿手机为抖音主播打赏共计一万六千元,直接耗光父亲四个月在工地上做工的血汗钱,新闻一出立即引起坊间热议。
抖音主播诱导未成年人重金打赏早已不是新鲜事。在丹丹事件发生的半月前,就发生过浙江11岁女孩在明确告知主播自己尚是六年级小学生的情况下,仍被主播以只要刷礼物就有机会带其打游戏诱哄,10天偷刷父母银行卡打赏主播礼物14万元,并在主播教唆下购买数万元游戏装备的事件。
11月份,杭州唐先生家的儿子为了让主播带着玩吃鸡游戏,打赏抖音主播2万7千多元,而且在媒体曝光之后,该主播已经把这位超级铁粉拉黑了……
未成年人背着父母偷花家中积蓄,私下打赏抖音网红并被诱导消费的案例层出不穷,而抖音为谋取主播们的平台分成利益,一再默许此类事件发生,对于父母们发来的投诉及相关流水证据,只要没闹到影响力大的主流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