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通告
(第6号)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小区,单位作为小区的管理责任主体,自行落实管理责任。对无物业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小区进出车辆、人员管理。本小区人员进出实行门禁卡或出入证管理。非本小区人员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小区的,由管理人员做好核查登记。快递、外卖人员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投递,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所有进出小区人员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对不戴口罩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