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寻“你”
不论老少,不分职业
只要“你”热爱学习、善于学习
能够引领学习
或者“你”
有创新、实用、高效的学习方式
“你”就是我们要找的!
由深圳市文明办指导
深圳市关爱办主办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联合主办
晶报承办
年度最佳学习者评选
及学习案例集结工作开始啦!
一起选树深圳最佳学习者
本次评选活动
分为“学习典范”“学习极客”两大类
爱学习的你,快来报名吧!
遴选对象和条件
“学习典范”
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范围
分为未成年组(18周岁以下)与成年组(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
凡是在深圳学习、居住、生活、工作的所有市民,或其学习事迹、故事发生在深圳的学习者,均可参加评选。
2、遴选条件
⑴热爱学习,学习内容和形式不限。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学习活动。
⑵善于学习。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把学习、生活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感人、学习方法创新、学习事迹突出。
⑶引领学习。在坚持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能够积极发挥典型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研究、实践、教育。
“学习极客”
遴选对象和条件
1、遴选范围
凡是在学习提升的过程中,不拘泥书本,不墨守成规,拥有创新精神,勇于创造,持续追求或者已经拥有创新型学习体系和形式的个人,均可参加遴选展示。
2、遴选条件
⑴学习体系和形式创新性,要求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性,或者体现学习体系或形式的开创性。
⑵学习体系和形式实用性,要具有可复制性或借鉴性,能够在不同人群多种场合应用。
⑶学习体系和形式高效性,要能够产生较高的学习效益,甚至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和提升。
报名方式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年10月7日
“学习典范”申报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申报参评。组织推荐由联合主办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要求,择优向主办单位推荐申报,个人自荐由市民个人参照评选条件要求,直接向主办单位自我推荐。
推荐单位或市民个人统一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zzjx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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