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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24 19:15:00

据了解,每年的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鱼和捕鱼活动,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其他影响生态环境的活动,严禁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收购、出售渔获物。

与此同时,江安县境内的长江流域是我国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常年禁渔的地区。未经批准,任何形式的捕鱼(包括垂钓)都不得在禁渔区域内进行。但也有人以身试法,大胆在长江支流上撒网捕鱼。

四月十八日,江安的张先生(化名)在经过阳春镇滥坝金银花窝(当地小地名)时,发现一男子在长江支流上撒网捕鱼。据张先生推测,该男子是当地居民,随即拨打有关部门电话举报,此前相关部门已发布禁渔通告,并拍摄了视频和照片,希望警方能依法查处该男子。

因此,小编也联系了阳春镇派出所,派出所说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往张先生所说的地点,当场将该非法撒网捕鱼的男子抓获,收缴男子的渔具。现在,警方正在依法处理这起案件,希望广大群众不要以身试法,在长江及支流上撒网捕鱼。

这里,小编也带你回顾一下,之前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钓鱼行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垂钓行为的通知江安县农业农村局、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安县林业竹业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垂钓活动,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止垂钓活动的通知》(农渔发〔〕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活动管理的通知》(农渔发〔〕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长江上游稀有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江安段(长江干流,长宁河江安段)为常年禁渔区;在禁渔区内,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包括垂钓)。

县级以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安段以外的自然水域,禁止捕鱼期为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在禁渔期间,未经批准禁止包括垂钓在内的任何形式的捕鱼活动。禁止垂钓的时间以外,允许垂钓休闲,但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严格禁止在钓鱼活动中使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和其他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原则上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使用各种探鱼设备和摄像装置;原则上不得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原则上不得使用水上漂浮物,如船艇、排筏等;以及不得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鱼饵、窝料和助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四是要实行对渔业幼鱼和最低可捕标准以下的禁捕品种的误捕;五是禁止对外来入侵物种实行禁捕;

沿江镇三、下长镇、江安镇、阳春镇、怡乐镇等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导,及时制止非法垂钓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和长江公安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垂钓管理工作。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从事生产性捕捞和垂钓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妨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非法捕鱼和违规垂钓行为,及时向县农林局报告。

第六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安县农业和农村局江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安县林业和竹业管理局

长江航务管理局泸州分局江安派出所

年10月29日,滑动查看全文。

如发现有人在长江内撒网捕鱼或钓鱼,可拔打举报电话,当地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理。与此同时,也希望大家遵守公告的有关规定,为保护长江生态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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